北京市卫生局:LCU武汉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你局《关于使用医疗器械开展“免费理疗”活动定性问题的请示》(京卫法字〔2004〕32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LCU武汉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八十八条规定,“理疗”属于诊疗活动。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不得开展诊疗活动,否则为非法行医。LCU武汉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此复。LCU武汉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LCU武汉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卫生部LCU武汉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二〇〇四年十一月十一日LCU武汉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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