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正规医学专业学历毕业生试用期间的医疗活动是否属于非法行医的批复SGL武汉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河北省卫生厅:SGL武汉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你厅《关于国家正规毕业生见习期间发生医疗纠纷是否为非法行医的请示》(冀卫医字〔2002〕43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SGL武汉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取得省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医学院校医学专业学历的毕业生在医疗机构内试用,可以在上级医师的指导下从事相应的医疗活动,不属于非法行医。SGL武汉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此复。SGL武汉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卫生部办公厅SGL武汉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二〇〇二年五月二十九日SGL武汉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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